陳姓男子與女同事到中國出差時,為了方便聯絡,主動提供手機給台北酒店兼職女同事,但卻將手機背景換成情色圖片,還傳訊息騷擾女同事,指「我需要你、想抱你」,氣得女同事返國後告陳男性騷擾;台北地檢署認為,陳男此舉雖不符合禮節,但同事間「開玩笑」並無違背常情,所以將陳男不起訴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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