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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了落實源頭減量,新北市環保局公布,配合行政院環保署限塑政策將擴大執行,自今年5月1日起,轄內「飲料店」將不得提供塑膠容器一次用飲料杯,包含生物可分解塑膠材質的PLA杯,預估政策實施後,1年可減少3億6,80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。

 

環保署依照「免洗餐具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」公告規定8大類管制對象,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,並在111年授權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,新北市環保局循環資源科科長鍾昀泰表示,111年6月跟9月,邀請轄內115家連鎖業者進行兩輪的溝通協調,業者多半都表示已經取消使用一次性塑膠杯,因此彙整各塑膠容器業者意見,掌握業者庫存塑膠杯去化及替代性紙杯備料情形,將從5月1日起正式實施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政策。

 

新北轄內目前約有2,704間飲料店業者,預估政策實施後1年可減少3億6,800多萬個塑膠杯的使用。科長鍾昀泰也提醒業者務必配合政策執行以免受罰,但政策推動的初期,會透過積極宣傳與輔導,請業者盡量配合,若真的輔導不成,將會給予限改期,再不改善,將依照《廢棄物清理法》,處新臺幣1,200元以上6,000元以下罰鍰。

 

為了強化民眾源頭減量觀念,新北市陸續推動許多限塑、不塑政策,如新北不塑之客友善店家、不塑市場、不塑夜市、新北Ucup、Ubox、reBAG等,引導業者提供各項循環服務,培養民眾以行動支持減廢、減塑愛地球;養成自備、重複、少用的源頭減量習慣,以減少環境負擔。


新聞來源:國立教育廣播電台
新聞發佈日期:2023年4月17日 週一 下午1:3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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