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桃園一處社區由於公共區域的冷氣排水管造成堵塞,使部分住戶發生漏水問題,但管委會卻要求同樓層住戶別開冷氣,但酷暑期間沒人理會,於是住家照樣漏水壁癌,致地板和裝潢損壞,法官認定管委會有過失,判賠17萬餘元。桃園地院調查,彭姓男子住社區的3樓,去年7月下旬發現家中漏水,他找人檢查後,水電技工認為是大樓的公共冷氣排水管堵塞,致冷氣水排不出去才滲漏到他家,他向管委會要求修繕。

管委會未立即處理,先是請同樓層住戶暫勿使用冷氣,但時值盛暑,住戶無法忍受酷熱,冷氣照用不誤,致彭家漏水問題無法解決,造成電視牆、電視櫃、木質地板等裝潢毀損,直到8天後才請水電技師把公用冷氣水管疏通後解決壁癌問題,彭認為管委會處理有疏失,求償21萬元。

法院審理時,管委會表示,彭家反映漏水後,已請同幢住戶勿開冷氣,隨即請技工接通,且彭家早就開始漏水,但彭家沒查覺,壁癌有可能是私家管線漏水造成,主張彭家也要負擔責任。水電技師作證說,彭家漏水是從外牆滲入而非家中私管漏水,法官認定外牆屬管委會管理的公共設施,以管委會管理社區設施有疏失,經核算損害修復的支出後,判決賠償彭家17萬元。

來源:聯合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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