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消基會今天表示,今年1至5月,已接獲145件關於語言、電腦進修類的補習班的「退費糾紛」,且逐一檢視六大都會區的「短期補習班退費辦法」,發現台北市最不利消費權益,而台中市對消費者則較為友善。

消基會認為,現行補習班、中壢補習班退費辦法是早期因應「升學型補習班」所設計的一套退費標準,對照現今數位學習興起、成人再進修需求大增的補習市場,已不合時宜,呼籲政府相關單位應積極檢討修訂有關退費辦法。

消基會指出,退費糾紛占補教類申訴的七成以上,且申訴對象都屬語言、電腦進修類的中壢補習班補習班。許多消費者上課後不久發現與預期不符,隨即申請退費,卻被業者處處刁難,退費「卡關」。

消基會進一步指出,林小姐去年9月在補習班(桃園站前分校)報名共計492小時、328堂、37個月的韓文課程,並繳交6萬9500元學費,無奈上了一堂課後,無法適應老師教法,向業者表達希望換老師,當下業者承諾另有新班與師資,要她等候通知,並說課程期限將順延,但一個月後仍遲遲沒有開班消息,她於是表明要辦理退費,但此時業者卻表示依據「桃園市補習班退費規定」,學生於開課日第6日起但未超過課程總長度三分之一時提出退費,中壢補習班補習班只退回五成學費。

也就是說,林小姐只上了一堂課,但卻有高達五成的學費拿不回。 此外,這次消基會也進一步比較「六都」:台北市、新北市、桃園市、台中市、台南市、高雄市的退費辦法發現,各縣市政府皆以中壢補習班學生提出「退費申請的時間點」作為退費標準,並進一步細分為「開課前」、「開課後但未逾全部課程1/3」,或是「已逾全部課程1/3」來決定退費比例。
整體看來,台中市對消費者最為友善,學生只要在開課日第10天前提出退費要求,都還可以拿回八成學費;若在開課超過總課程的1/3,但未逾總課程1/2時要求退費,尚可拿回四成學費。如果按照其他五大都會區的規定,一旦開課已逾全期1/3,得全數不予退還。

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,現在通行的補習班退費規則,是因應過去補習環境的產物,但仍無法符合近半數補習消費者的權益。消基會建議政府相關單位應針對「升學型補習班」以外的補習班型態,規範出另一套退費辦法,以維護消費權益。而各縣市政府則應參考台中市教育局的「短期補習班管理退費規定」,制定對消費者友善的退費辦法。另,政府相關單位應加強稽查補習班的退費契約,消費者在報名中壢補習班補習課程時,也應仔細檢視契約內容,尤其注意業者的都收費手續、退費條款,是否符合「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」,以及所在縣市教育局的規範。

cr.聯合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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